A1:清徐*要闻总第3043期 >2016-11-21编印

韩良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
刊发日期:2016-11-21 阅读次数: 作者:孙兆纲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研究《中共清徐县委关于成立清徐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清徐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本报讯11月18日下午,县委书记韩良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中共清徐县委关于成立清徐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清徐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是以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改革试点方案先行先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监察体制改革推开积累经验。要切实加强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审慎稳妥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队伍不散不乱,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清徐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强调,做好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轨道的必由之路,更是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水平的必然要求,务必抓实抓好。要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好实招、下好功夫,使群众性文明创建知晓率越来越高、覆盖面越来越广、参与面越来越大、影响力越来越深。要以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找准社会文明风气、法治、市场、生活和人文环境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中心工作、政务环境、民生改善、和谐文明、生态环保等抓好创建。各级各部门要从一点一滴抓起,从群众身边的事抓起,让群众感受到文明创建的成果,进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建热潮,形成机关、农村、学校、社会齐动手、共创建、促和谐的良好势头。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协调指导、部门各司其责、党政群团齐抓共建、干部群众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评选文明单位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不降格以求,不搞照顾,确保起到评选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