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认定山西省清徐县等19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发〔2013〕141号),我县被认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我县从2010年开始,根据民政部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居民、民主管理、政府推动、自愿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先行开展4个试点,2011年整体推行。目前,全县188个农村社区基本实现组织领导、建设规划、服务设施、服务体系和各项管理“五个全覆盖”。
我县入选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作者:本记 时间:2013-10-11 次数:145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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