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只能加国Ⅳ标准车用汽油
作者:本记 时间:2013-09-08 次数: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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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从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点)改售国Ⅳ标准车用汽油;2014年10月1日起,所有加油站(点)改售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只能加注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
据介绍,与国Ⅲ标准相比,车用汽油国Ⅳ标准硫含量限值降低了三分之二,锰含量限值降低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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