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要求各学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同时也丰富他们的课间生活。
据悉,教育部下发的规定要求各学校要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合理控制作业量,严格落实小学生“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减少完成课外作业的时间,同时,大力推广阳光体育锻炼,以大课间、体育课等为载体,让学生每天开展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引导孩子快乐生活、努力学习。
县教育局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规定
作者:常映红 时间:2013-09-06 次数:189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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