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县纪委制定出台《清徐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监督检查对象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检查内容是遵守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等七个方面的情况。
县纪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办法
作者:荣花 国华 时间:2013-08-23 次数:119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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