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见它的时候,它正耸立在一堆打折的折叠伞中,弯弯的黑色手柄低垂着头,却依旧高出别人许多,既显得有些突兀,又带着点寂然,很有些英雄末路的味道。
被这样埋没在一堆花花绿绿的阳伞雨伞中一起降价出售,一柄雨伞大概也自有它的无奈吧。
抽出它来,缓缓撑开,是那种低调又带着淡淡暖意的浅咖色,伞骨却是纯正的黑,严整、细致,隐隐透着高贵的气息。
伞很大,触手颇沉,很有质感。
抬头望去,伞下面站三个人大概也不会被雨淋到,可以安安稳稳地于风雨中庇护一个三口之家。
缓缓放下,犹豫不决。家里已经好几把雨伞了。
放开手,把它合起,真的有些不舍。
抑制住自己想拥有的欲望,这世间,好东西有多少,又岂是自己所能够全部都拥有的?
放下它,依依有些不舍。哦,对不起,也许很快你会遇到另一个比我更喜欢你的人。
隔了一段时日,再去银座闲逛。
蓦然回首,居然又看到了它,还是在那里。
是它,没错,我知道。就是我上次流连了许久的那一把,不会认错。有一句歌词说: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人如此,对伞,又何尝不如是。
再次拿起它,欢喜又有些怅然。这么久,你还没遇到一个更喜欢你的人吗?又或者,现在的人都只懂得欣赏那些妩媚的颜色,轻巧的风骨,而不识你的厚重与安然?
又或许,那个更懂得欣赏你的人,本就是我?
旁边售货的小姐,浅笑着走了过来:“小姐,上次好像也是您吧?既然喜欢,就买了吧,又不很贵”。哦,她居然记得我,可见我在这里流连了多久,连她都看出了我有多么喜欢。
开票,刷卡,终于还是拥有了这柄一见钟情的长柄雨伞。好吧。那就是我吧。既然冥冥中注定再次遇到。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分开是一次次注定好了的缘起缘灭,那么人与物之间的聚散是不是也是冥冥中安排好了的一场场离合?
这么久还能拥有你,也是一种缘吧,注定我们以后要风雨相伴。
我把它带回了家。
每到预报有雨的日子,出门前,我就用伞套上的肩带把它斜斜挎在肘侧,颇有几分重量在肩,心中便生出豪气几许,宛如出征的骑士佩上自己的剑。
而它,也从不曾让我失望,每一次都忠心耿耿护我周全。
古有黄帝的轩辕剑,关云长的偃月刀,我呢,我有我的长柄伞。
同事看到了笑:你这伞也太大了,好像一个小房子顶在头上,一点也不适合你,男士用还成。
笑而不语。
心里说,挺适合的,我自己知道。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
于是,每到雨水纷飞的日子,我都依旧这么顶着这么一个“小房子”在街上慢慢地走。
雨自疏狂,我自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