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单位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成效。
为切实搞好创建工作,加快城乡就业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巩固转移成果,扩大转移规模,提高转移质量,县政府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方案,提出力争至2014年达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占当年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的目标任务。
我县出台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作者:常映红 时间:2013-06-14 次数:205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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