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11年接收的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通过身份认定、数据统计、公开公示、经费测算等程序,根据其服役年限,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为符合条件的47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80.1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县民政局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作者:韩爱萍 李铁兵 时间:2013-06-07 次数:153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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