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款消费 严禁公车私用 加强工作纪律 王琳玉就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出要求 作者:本记 时间:2013-05-29 次数:20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5月27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琳玉召集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出新要求。
  王琳玉强调,要严禁公款消费。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杜绝用公款在酒店、娱乐洗浴等场所消费,禁止在农家乐、个体公司和单位食堂变相进行公款消费,禁止出席宴会请吃和吃请,上班时间和中午不准饮酒。
  王琳玉指出,要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制定公车使用制度,严格公车使用审批,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周休和法定节假日公车一律定点停放。
  王琳玉要求,要加强工作纪律。各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要严格出勤、上下班、值班等工作纪律,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佩戴工作牌,上班时间严禁串岗聊天、电话聊天、玩游戏,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