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物旅游局荣膺全市先进 作者:魏星亮 时间:2013-05-03 次数:173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在4月16日召开的太原市文物工作会议上,县文物旅游局被授予“2012年度太原市文物工作综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2年,县文物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适时公布了我县418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划定了我县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三是遴选并公布了清徐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累计筹集资金2113余万元,对9个乡镇16个村18处文物古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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