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2 号 作者: 时间:2013-04-19 次数:17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清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补选马江为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将报经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清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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