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于点滴 行有方圆 ——中学法制教育纵横谈 作者:郭瑞娟 时间:2013-03-24 次数:11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我国法律得以健全并推广于民的标志,而法律教育须从“小”做起。这一“小”不仅仅指小时侯、学生时代,还须从小事、身边事去启发、引导、教育,点点滴滴,让每个学生的言行中都有法制的约束,从而让他们在法制的保障下能自由、健康地成长。而我们也痛心地发现现在青少年犯罪触目惊心,那么,在初中阶段,我们需要怎么做呢?
  一、普法
  要守法,须知法。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适时渗透法制知识,让学生在有意、无意中接受法制教育。
  (一)课堂教学中渗透
  在课堂教学中有很多契机,教育者在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时要善于发现并利用这种机会教给学生一点法律知识,让学生在连贯的教学中获得意外收获。
  (二)设计法制教育活动平台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教育者除了在《社会》、《政治》等专门学科中依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外,还应该组织并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譬如:法制知识讲座、竞赛,法制教育演讲会等,让学生在耳目一新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收获法制知识。
  (三)课外活动中点滴渗透
  俗语说“无心插柳柳成荫”,普法教育工作应渗透于一点一滴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摘得法制教育的知识硕果。要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法制教育,做到天天都有新知识,天天都有新体会。
  二、守法
  学习、接受了法律知识,就应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创设情境,让学生懂法并守法。
  一度时期,某班曾连续有学生丢失东西的现象发生。虽然只是学习用具之类的小东西,但也值得去重视。为此,老师和学生都很伤脑筋,经过一番调查、询问,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线索。但又考虑到他们是未成年人,如果大肆宣扬并公开批评,很可能会伤害他们的自尊。于是在和学生商量之后,老师决定借此开展一次活动,并让与此事有关的同学参与进来,在活动中专门穿插一个法制知识小品,让参与此次不良行为的学生担任主角。在反复排练过程中,老师又与他多次谈心,帮他分析人物心理、品评人物举止言谈。期间,老师惊喜地发现该同学内心有很深的触动。到了表演那一天,当他饰演的主角悄无声息地一次次由偷拿同学、家人的财物发展到盗窃社会公共场所财物甚至盗窃入室,最终被发现并依法惩处时,该同学终于满眼泪水地坦言了自己的错误并赢得老师和同学的谅解。这时,老师把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法律法规郑重地悬挂在教室前,同学们论声不绝。过后,当问及学生时,他们都说这次活动感触颇深。
  其实,许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违法都介于知法而不知如何用法律去约束自己之间。当他们一次次铤而走险却没有受到法律惩处时,才会更加肆无忌惮。所以,让那些淡漠于法律的学生从小事、身边事中获知法律的严肃与无私,借鉴于别人而规范自身,应该是很有意义的。当然,我们还可以在有关传媒中获取相关事例,让学生通过看、听、读及讨论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
  三、护法
  法律是神圣的,不容践踏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老师应教育学生除自身应维护法律外,还要敢于、勇于、善于与轻视法律、无视法律的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教育工作者理应首当其冲,做知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只有教育者做出正确的榜样,受教者才能得以接受。法制教育工作又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法制法律广而细,然而事无巨细,只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树立法制正气,抵制不良作风,并适时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活动,法制法律一定会在小公民中得以弘扬。发于点滴,行有方圆。让我们与学生在一言一行中学习法制,并履行职责,相信未来的中国一定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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