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放
娶亲时“打新郎”是一种婚俗,就是娶亲回来后,进洞房前要“打新郎”,寓意着步入甜蜜生活前要经历艰辛、困难。自然,“打新郎”的执行者往往是和新郎交好的“好兄弟”。
2013年2月6日,原本是一个快乐的日子,新郎李瑞佳接回了他心中的姑娘。据婚礼当天的视频资料显示,两位新人刚下婚车,就被几个朋友团团围住,“哪有那么容易就娶进家门”。他们笑着、说着、推搡着,还用巴掌抽打着李瑞佳的头颈部和后背。其中一名小伙子依然感觉不尽兴,说:“还是打得轻了!”当时,李瑞佳就被打得龇牙咧嘴。
到中午婚宴开始时,“打新郎”一直在持续着。晚上闹洞房时,这群朋友还把他按到床上继续打。直到23时多,他们才慢慢散去。当时,口中说着“不舒服”的李瑞佳,连衣服都没脱就睡了。第二天,李瑞佳出现了手臂麻、胸痛的症状。第三天,双臂麻木到取物无力。2月10日是大年初一,李瑞佳的情况愈发严重,胸痛难捱。120急救车将李瑞佳送往山西大医院,初步诊断为“气管断裂、皮下气肿、纵膈积气”。2月11日凌晨1时,李瑞佳被连夜推进手术室,做了气管缝合术,术后转入重症监护室。李瑞佳从此陷入昏迷,一直没能醒过来。据山西大医院出具的《诊断治疗建议书》显示,伤势引发了“肺部感染、呼吸衰竭、缺血缺氧性脑病、电解质紊乱、高钠血症”等多种并发症。
李瑞佳早年丧父,与母亲姐姐相依为命,省吃俭用娶个媳妇,没成想刚办完婚礼就来了一场灾难。
网络热议婚嫁“陋俗”
3月20日,被打新郎李瑞佳永远离开了人世,他的非正常死亡,引发了许多人的议论。
@rrbn :逝者安息,家人要坚强些,婚俗是该改了,毕竟这是多少年传下来的传统,光靠社会和人们的自觉性一下子难以扭转,希望政府出面能引导、宣传文明庆婚、并建立行政法规进行规范,这件事给了社会一个惨痛教训!
@老道人:看到清徐县小两口结婚打新郎的习俗酿成惨剧,让我很痛心。上拜天、下拜地,拜完天地拜父母的程序没有,给父母奉茶的仪式没了。剩下的仅有“打新郎”这样的陋俗,真是本末倒置。
@行客士心:我觉得这个事情既然发生了,我们在批判这些打人的“好兄弟”的同时,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我们继承了多少精华,又延续了多少糟粕?
@Frances大仙:那几个人该负法律责任。
@爱生活更爱老婆1223:什么也别太过了,愿逝者安息!令人发指的是,几个闹婚朋友的表现!!
@Lara瑶:诶,所谓的风俗该改改了。
@幸福安琪儿Maria:值得深思!为亡者挽惜,为新娘报屈!
@白鹭鹭82:我看新闻了,这样的旧习俗真的该废掉了,可怜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可恨的是,打人者的家属居然说“死的活该,是命该绝”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知道他家里是不是还有家属,没有人性啊!希望受害人能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 蒲思静想要平淡的过生活:这种习俗应该抵制。
@Olivia-玮灏:闹洞房这种陋习早就该杜绝取缔了,经常闹出事儿来,喜事都被闹得变了味儿了。
@波纹涌动:这是什么风俗啊,是不是有人借他人结婚伺机泄愤呀,如此胡闹令世人警觉!
律师的看法
“中式传统婚礼中闹喜是必不可少的,但应选择文明、儒雅的形式,否则,喜剧很可能变悲剧。”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雪平就此事发表了他的看法,“闹喜是民俗,但不能超越法律准绳。在闹喜过程中,如果致他人受伤,需要依据司法鉴定的受伤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打’新郎的人而言,如果都是年满16周岁的公民,他们完全有意识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下手打人应该有分寸,所以,他们致人受伤的行为,可以视为间接故意,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应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
(李瑞佳去了,对于这起悲剧,读者朋友有什么看法,请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