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5-05-28 次数:55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窦艳锋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证号为晋交运管许可并字140121001040,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