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榜样之光,照亮法治前行之路,这是一份荣耀,也是一份激励。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2024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县法院1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他们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焦石、刑事审判庭冯志玲、立案庭(速裁团队)张艳芳、执行局巩晓磊、审判管理办公室王劲权、政治部石英凤、执行局王瑞伟、司法警察大队马娟红、民事审判庭柴欣琳、综合审判庭徐振杰、东于人民法庭白艳芳。
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是他们个人荣誉的象征,更是对我县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和团队精神的极大肯定。 本通
县法院1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作者: 时间:2025-03-10 次数:62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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