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清徐县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24-09-04 次数:14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进一步强化有害垃圾管控,不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于9月第一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活源有害垃圾集中收集专项活动,敬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
  收集范围: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村庄、公共机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源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以下6种类别:
  (一)废弃电池类,主要包括废锂电池、废镉镍电池(如遥控汽车等电动玩具使用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普通家用1#、2#、3#、5#、6#等不含汞干电池等不属于有害垃圾。
  (二)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等,主要包括废弃日光灯、节能灯、荧光灯、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废弃白炽灯泡、LED灯、电子温度计、电子血压计不属于有害垃圾。
  (三)废弃药品类,主要包括过期药品、废弃棉签、创可贴、与废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等。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不属于有害垃圾。
  (四)废弃油漆、溶剂类,主要包括废弃油漆、有机溶剂、指甲油和洗甲水等过期化妆品及其直接承装容器。废弃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及其直接承装容器不属于有害垃圾。
  (五)化学农药、消毒剂等,主要包括废弃农药、消毒剂、蚊香片、杀虫剂及其直接承装容器。与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不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不属于有害垃圾。
  (六)废弃胶片、相纸等:主要包括废胶卷、废相纸、废X光、CT胶片等。
  注意事项:
  工矿企业所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如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UPS 电源等使用的电池)和工业危险废物,科研、医疗、教育机构等单位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和已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不在本次集中收集专项活动范围。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我们“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诚请您做自愿参与的践行者,无论您居家还是在小区、在商场、在公园、在车站、在学校、在单位,请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更要像蒲公英一样,成为垃圾分类的传播者。
  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需要我们去保护!
  我们幸福和谐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去爱护!
  清徐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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