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女兵:当年1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下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女兵:当年7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三、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体(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其他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四、清徐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0351-4662460 五、各乡镇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清源镇:15834017776 徐沟镇:15035115860 东湖街道办:15135187536 东于镇:13934555123 孟封镇:18734822598 王答乡:18735836484 马峪乡:18536886959 柳杜乡:17696077856 集义乡:16635132086 西谷乡:15034026633 六、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电话
山西警察学院:13363518287 七、监督举报方式
国防部征兵办举报电话:010—66737251,举报邮箱:gzb@gfbzb.gov.cn。
军委国防动员部纪委举报电话:15351041003。
省征兵办举报电话:0351-4980059、4980052,举报邮箱:sxsljz@sina.com。
市征兵办举报电话:0351-4662026、4662047。
清徐县征兵办举报电话:0351—4662465。
清徐县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一、征集重点
征集对象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参照大学毕业生,报名入伍同样享受优先条件。
二、基本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以县(市、区)为单位,取消城乡差别,统一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计发。
2.艰苦地区服役奖励:
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计发。
3.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其服役年限,按照每年450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三、经济优待
4.义务及家庭优待金:一年55284元,两年110568元
5.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8000元,在校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2000元
6.义务兵津贴:两年25200元,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
7.退役补助费:
义务兵退役补助费:2000元
退伍医疗保险:840元
离队下月津贴:1100元
离队下月伙食费:558元
军人职业年金:16205元
合计:20703元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其服役年限,按照每年450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给一次性经济补助,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
9.学费补偿:
专科、本科:12000元(最高12000元,以实际学费为准),专科3年36000元,本科4年48000元
研究生:16000元(最高16000元,以实际学费为准),3年48000元
合计:专科最高205471元,本科最高221471元
四、大学生优待
10.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11.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
五、学费资助及大学生奖励金
1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山西省入伍的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为4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为8000元。
六、复学优惠政策
13.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14.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升学优惠政策
1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1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7.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8.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选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八、公务员招录优待政策
19.山西每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九、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20.在军士选改方面,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服满1年义务兵役后可授予中士军衔,服役满3(4)年后可晋升二级上士军衔。
21.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22.优先选取士官。
23.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十、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24.安排工作: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了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出现役后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25.优先选拔: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组织部门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鼓励退役军人到城乡基层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26.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7.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8.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9.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十一、自主创业支持
30.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相关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清徐县征兵政策解读
作者: 时间:2024-06-19 次数:4901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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