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知识 作者: 时间:2024-06-03 次数:5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需要担责吗?
  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在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游戏币等“网络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袁某骗取3名被害人的游戏账号和密码,欺骗被害人向各自游戏账户充值人民币共计2万余元,随后将被害人游戏账户内的游戏币及游戏装备转移至自己账户。
  【分析】《民法典》第五章规定了各类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其中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保障乙不会“一房二卖”,甲可以怎么做?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甲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并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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