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作者: 时间:2023-10-25 次数:78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李明宝不慎将残疾证丢失,证号为14012119591115151444,特此声明。
  ◆高海桃不慎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证号为晋交运管许可并字140121000575,特此声明。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