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2 次数:16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对2022年度清徐县行政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各用人单位登录山西政务网:
  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二)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三)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四)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五)上年度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六)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五、相关说明(一)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责任。(三)各申报单位上传凭证以系统数据库自动核验为准。
  六、年审地址
  清徐县天禧城A座9层910室
  咨询电话:5722164        联系人:王晋平
  清徐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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