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梗阳人屠岸贾
今山西省清徐县是春秋时期晋国大臣屠岸贾的故籍,现存两部清徐县志都有记载,如顺治《清源乡志·古迹》:“屠岸贾故里,在县西南十里,今名屠贾村。”光绪《清源乡志》卷十一:“屠岸贾墓,在城西南二十里,今名贾兆。”按“屠贾村”,由于地名演变,今已不知所指。而作为屠岸贾死后归葬地“贾兆”村,则作为今清徐县西境乡村,为人熟知。“贾兆”者,屠岸贾兆域也。兆,即兆域,指墓地四周的疆界,亦用以称墓地。《周礼·春官·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孙诒让正义:“辨其兆域者,谓墓地之四畔有营域堳埒也。”《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八年》:“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胡三省注:“兆域,谓葬地。”遗憾的是,最近几年,由于太原化工厂搬迁占地,贾兆村已与邻近的油房堡村全部拆迁(另有牛家寨、柴家寨两村被部分拆迁)。另,今清徐马峪乡都沟村原名“屠沟”,因“屠”字不吉而改名,历代相传,此沟即当年屠岸贾家族饲养牛羊马匹之处。
由于明代之前的文献缺失,更由于现存中国古籍难寻屠岸贾籍贯的任何蛛丝马迹,以上记载到底来自何处始于何代,已难考证。不过自中国春秋时代以来两千六百多年的历史中,屠岸贾在人们心目中已成为一个类近于秦代赵高、宋代秦桧一类的恶人。“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是秦桧跪像背后岳飞墓阙上的楹联。“人自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这是清人秦大士与友人游西湖岳王庙写的联句。依一般人眼光看,屠岸贾在今清徐有关县志留下记载,亦算是中国传统古籍一种“不隐恶”的显例,亦侧面证明这个记载的确凿无疑:屠岸贾毫无疑问,其故籍百分之百就在古梗阳即今清徐县。
二、《史记·赵世家》中的屠岸贾
屠岸贾,生卒年不详(?—约前583),据《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对其人的释解如下:“春秋时晋国人,大夫。得灵公宠。灵公不君,为赵穿所杀。景公时任司寇,乃以灵公被杀事罪赵氏,擅与诸将攻赵氏灭其族。其后,景公从韩厥之言,立赵武为赵氏之后。武与程婴等攻杀屠岸贾,灭其族。”按:以上释解文字的出处,源自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其书卷四十三《赵世家》记曰:
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屠岸贾者,始有宠于灵公。及至于景公,而贾为司宼,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攻赵盾。遍告诸将曰:盾虽不知,犹为贼首,以臣弑君,子孙在朝,何以惩辠?请诛之!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今诸君将诛其后,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诛,妄诛谓之乱臣,有大事而君不闻,是无君也。屠岸贾不听。韩厥告赵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绝赵祀,朔死不恨。韩厥许诺,称疾不出。贾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绔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彊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事为不成,遂自杀。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
三、赵氏灭族的时间之差:晋景公三年还是晋景公十七年?
以上所引司马迁记载有没有问题?答曰:有很大的问题。
按春秋时代晋国赵氏家族确曾遭灭族之祸,这一点,《春秋》《左传》两书亦有记载。但奇怪的是,《春秋》与《左传》记载赵氏遭诛之年,是在鲁成公八年,即晋景公十七年(元前583)。《春秋》于鲁成公八年记曰:“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左传》亦于此年记曰:“(成公八年)六月,晋讨赵同、赵括。”而《史记·赵世家》所载赵氏族灭时间为晋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又为周定王十年、鲁宣公十二年),两个记录,前后相差竟达十四年!
有没有可能晋景公时期赵家宗族曾遭两次杀戮?首次是景公三年,第二次是景公十七年?这个似乎不可能。因为《春秋》《左传》明确记载“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晋讨赵同、赵括”,《史记·赵世家》亦记屠岸贾“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两者相比,对所杀赵氏宗族例举,虽有两人、四人之差异,但至少赵同与赵括,不可能被诛杀两次吧?
赵氏遭屠戮的原因也值得深究。如前所引《史记·赵世家》,赵氏遭戮原因,是屠岸贾这个司寇官要对赵家秋后算账,要为因“不君”而遭弑的晋灵公报仇。
而《春秋》《左传》所载赵氏被灭族,丝毫没有提及以上故事,更不可理喻的是,查遍《春秋》《左传》两书,甚至再加上《国语》,竟然找不出“屠岸贾”这一人物?!
四、赵衰之后的赵氏宗族追述
按赵氏宗族,兴自赵盾之父赵衰。如据《史记·赵世家》,赵衰在随晋文公重耳逃亡之前,已娶妻生有三子,即赵同、赵括(非战国时纸上谈兵的那位)、赵婴齐。他随重耳逃亡到翟国后,在翟国娶了第二个妻子,生下了赵盾:“重耳以骊姬之乱亡奔翟,赵衰从。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长女妻赵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晋时,赵衰妻亦生赵同、赵括、赵婴齐。”“赵衰既反晋,晋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为适嗣,晋妻三子皆下事之。晋襄公之六年而赵衰卒,谥为成季,赵盾代成季任国政。”
而据《左传》,则是赵衰娶翟妻在先,返国后才娶了晋文公的女儿,生下了赵同、赵括、赵婴齐[赵同封地名“原”,赵括封地名“屏”,赵婴封地名“齐”,故三人又分别以原、屏、婴齐,或原同、屏括、婴齐称之。亦有书记赵婴封地在“楼”,故又称“楼婴”。]。《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狄人伐廧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儵、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文公妻赵衰,生原同、屏括、楼婴。赵姬请逆盾与其母,子余辞。姬曰:‘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请,许之。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为内子,而己下之。”据以上,是狄人(即翟国)将俘获的一对美女姐妹送给了后来成为晋文公的重耳,重耳则自己娶了妹妹季隗,将姐姐叔隗送给了赵衰作老婆而生下了赵盾。文公返国后,又将自己的女儿(即赵姬)嫁与赵衰,才生下赵同、赵括、赵婴三子。而文公之女赵姬十分贤良,一点也没有国君女儿的架子,力劝赵衰将叔隗母子从狄(翟)国接回,并请将叔隗之子赵盾立为嫡子,毫不顾及自己所生的三个儿子。
赵盾去世后,依据传统父死子继继承法,嫡子的身份就传到了赵盾之子赵朔手里。而赵朔妻子,则是晋成公的姐姐,又为晋景公的亲姑。这一点,《史记·赵世家》亦有载:“晋景公时,而赵盾卒,谥为宣孟,子朔嗣。晋景公之三年,朔为晋将下军救郑,与楚庄王战河上。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
五、晋景公三年遭杀的赵同、赵括竟然复活并延续十四年生命?
那么,《春秋》与《左传》又是如何记录赵氏遭灭族的呢?按赵氏的嫡传继承人赵朔最后一次露脸是在《左传·鲁宣公十二年》:“夏六月,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会将上军,郄克佐之;赵朔将下军,栾书佐之。赵括、赵婴齐为中军大夫,巩朔、韩穿为上军
大夫,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韩厥为司马。”按鲁宣公十二年,即晋景公三年(公元前597),此时赵朔为晋国三军中之下军元帅,在当时的赵国众臣中位居第三,仅次于荀林父与士会。而《史记·赵世家》在与《左传》相近的记载“晋景公之三年,朔为晋将下军救郑,与楚庄王战河上”后,另再写:“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更特别第二次强调,是:“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遍告诸将曰……”
有没有可能《左传》失记了“晋景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这一件大事?答曰:不可能!为什么?因为《左传》其书,对赵氏族人晋景公三年(前597)之后的若干年内,多处记录了他们的政治活动,《左传·宣公十五年》:“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鲁宣公十五年为晋景公六年,这年赵同还活着。
《左传·成公三年》:“十二月甲戌,晋作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赏鞍之功也。”鲁成公三年为景公十二年(前588),这年赵括仍在。
又《左传·成公五年》:“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鲁成公五年为景公十四年(前586)。
《左传·成公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赵同、赵括欲战,请于武子,武子将许之。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谏曰……”鲁成公六年为景公十五年(前585),这年两人同时出现在与南方强国楚国相争的战场上。
《史记·赵世家》记录的被屠岸贾于晋景公三年诛杀的赵同、赵括,竟然重新复活,并于晋景公六年、十二年、十四年、十五年四次亮相于晋国的政坛上,你说奇怪不奇怪?
更令人奇怪的是,同样是司马迁先生的《史记》,在他所写的《晋世家》里,竟有着与《左传·成公三年》相近的记录,他公开地否定了自己在《史记·赵世家》中“晋景公三年”,屠岸贾诛杀赵氏族人的事实,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史记·晋世家》说:“(晋景公)十二年冬……晋始作六(卿)[军],韩厥、巩朔、赵穿、荀骓、赵括、赵旃皆为卿。智罃自楚归。”在这则记录中,不但于晋景公三年被屠岸贾因赵盾弑君而秋后算账的赵氏宗族赵括未死,甚至连直接弑杀灵公的凶手赵穿也好好活着、并得晋君信任。
既然如此,屠岸贾因秋后算账诛灭赵氏是不是纯属一种无稽之谈?
六、赵氏遭族灭的真正原因源自家庭乱伦
春秋时代赵氏遭族灭的真正原因何在?《春秋左氏传》的三则记录透露了其中的秘密。
首先,《春秋左氏传》于鲁成公四年有一则极简单的仅仅八个字的记录:“晋赵婴通于赵庄姬。”
按鲁成公四年为景公十三年(前587)。赵庄姬,即赵朔的妻子,她是晋国国君成公的姐姐、景公的亲姑。赵婴,按《春秋左氏传》,是晋文公之女嫁给了赵衰生下的儿子(按《史记·赵世家》,则是赵衰未与晋文公流亡之前即有的儿子),与赵朔的父亲赵盾同辈,是赵朔的伯叔。赵朔死于何年,史无明载。但赵朔最后一次露脸是在晋景公三年,其身份是晋国下军统帅。而下军统帅被栾书取代,则是在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这年又为晋景公十一年,《春秋左氏传·鲁成公二年》:“郄克将中军,士燮佐上军,栾书将下军,韩厥为司马,以救鲁、卫。”猜想:或景公三年后,朔长期卧病,难参与晋国政治活动,故未能在史籍上留下活动的记录,后竟在这几年的某年中亡故。
赵朔死后,庄姬寡居。于是与婆家叔辈男性赵婴有了男女关系。
设想:赵朔死,作为嫡传后代的赵朔之子年幼(如按《史记·赵世家》,尚在庄姬肚子中,但按《春秋左氏传》,无此种可能)。赵氏宗族大权自然落在赵盾同父异母的兄弟赵同、赵括手中。赵朔的寡居老婆庄姬与婆家叔辈即赵同、赵括的亲弟赵婴有了男女关系,赵同、赵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如何呢?
叔辈与侄媳妇乱伦,这是多么丑恶的一件事。赵同、赵括当然要阻止并尽力消除这件事对自己家族所造成的伤害。为阻止掩盖这件丑事,他们除了对自己的亲弟弟下手外,别无选择——因为他们的侄媳妇赵庄姬,是国君的亲姑姑,他们不敢对她采取任何措施。而处置自己的亲弟弟,最仁慈的手段,就是赶出家门——把赵婴逐回自己的封地“齐”,或竟有可能是驱逐到齐国去,为的是让这一对乱伦男女没有机会见面没有机会干这种败坏家族名誉的丑事。
但乱伦丑事的男性当事人赵婴,对自己被逐出家门,又是一种什么态度?
《春秋左氏传·成公五年》记载曰:“五年春,原、屏(将赵婴)放诸齐。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以上记录是说:鲁成公五年春季,赵同、赵括准备把赵婴放逐到齐地。赵婴对自己的两位兄长说:“有我在,所以栾氏不敢作乱。我逃亡,两位兄长恐怕就有忧患了。而且人们各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赦免我又有什么坏处呢?”但赵同、赵括没有听赵婴的哀求,坚持要将其放逐。赵婴有一天梦见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吧,我会降福给你的。”赵婴于是派人向士贞伯询问这个梦。士贞伯说:“我无法解释你这个梦。”不久士贞伯就告诉别人说:“神灵只会降福给仁爱的人,而将祸乱降于淫乱的人。淫乱而没有受到惩罚,这就是福了。祭祀了,难道就会没有灾祸吗?”赵婴接着祭祀了神灵,第二天就逃亡了。
赵婴逃亡了,乱伦丑事的女性当事人——赵朔的寡妻庄姬又是一种什么态度?
设想:热恋中的一对情人,活活被拆开,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庄姬于是把失去情人的怒火发泄到了自己情人的两个兄长身上,索性一不作二不休,向晋君告发(也许是诬陷)了赵婴的两个兄长赵同、赵括,说他们有图谋不轨之心,企图反叛。
这里庄姬在自己的侄儿晋景公面前告发自己的的婆家长辈,终于给朝中等待已久的赵家的政敌栾家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赵婴的话于是得到了验证——栾家伙同郄家,一起为赵同、赵括的反叛作证明,赵家于是迎来了灭顶之灾。
《左传·鲁成公八年》(鲁成八年即晋景公十七年)记曰: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郄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
至此,一切都清楚了,赵氏遭族灭,并非是一场赵盾与屠岸贾的忠奸斗争之剧,而是导源于一场家庭乱伦的丑闻,一场因家庭乱伦丑闻处理不当,被政敌利用,而终致家族败亡的悲剧。
七、为什么被诛杀的赵氏家族由两家变成四家?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春秋》《左传》仅记载杀了赵同、赵括两家,《史记·赵世家》则记录说杀了四家:“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多出来的赵朔、赵婴齐(“赵婴齐”,《春秋》《左传》有时作“赵婴”)又该作如何解释?
通过以上分析,这一点也不难理解。《赵世家》之所以加上赵朔、赵婴,并把赵庄姬塑造成为一个身怀六甲、为保遗腹子、对赵家忠贞不渝的节妇,为的就是要遮盖这一桩家庭乱伦的丑剧。而要遮盖这一桩家庭乱伦丑剧,就必须对这一历史事实进行改造,并为此寻找一个替罪羊。于是,屠岸贾就成为一个极好的人选——也许屠岸贾是晋景公十七年赵同、赵括家族被诛杀的执行者。另外,赵朔的最后一次露脸既然是在晋景公三年(参前引),为了将这一家庭乱伦所导致的悲剧掩饰为一场被冤的忠奸斗争剧,故将此剧提前十四年,一并连乱伦的男主角赵婴也让屠岸贾杀掉……当年司马迁撰写《史记·赵世家》时,极可能面对的,就是这样一堆记录战国七雄之一赵国的国家史料……
屠岸贾族灭赵氏,乃是一场彻头彻尾伪造的闹剧,现在应该还历史本来面目,为屠岸贾正名。
八、余论:历代学者对屠岸贾族灭赵氏的怀疑、否定
事实上,历代学者对屠岸贾族灭赵氏这一件事都产生过怀疑,否定之论不绝于耳。
如宋人洪迈在其《容斋随笔》专就《史记·赵世家》屠岸贾“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论曰:
《春秋》于鲁成公八年书:晋杀赵同赵括。于十年书:晋景公卒。相去二年。而《史记》乃有屠岸贾欲灭赵氏,程婴、公孙杵臼共匿赵孤,十五年景公复立赵氏之说。以年世考之,则自同、括死后,景公又卒。厉公立八年而弑,悼公立又五年矣,其乖妄如是。婴、杵臼之事,乃战国侠士刺客所为,春秋时风俗无此也。
宋吕祖谦《左氏传续说》卷八《成公上》“晋赵庄姬譛赵同赵括”评曰:
晋赵庄姬一段,与《史记》所载不同。《史记》所载失于传闻之差。是时晋室正盛,而《史记》却云索于宫中,夫人置儿袴中。赵婴已死了,而云与同、括同时死。盖太史公理会大处尽好,只此等不甚细考,所以只据传闻之误。谓屠岸贾索庄姬之所生子于公宫,亦恐不然,盖晋宫中自有纪纲,亦不容得如此。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一《考史》曰:
屠岸贾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又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于山中,居十五年。《左传正义》曰:栾书将下军。则于时朔已死矣,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晋君明诸臣强,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如此专恣。
清人阎若璩亦就此专论曰:
按事之征信,史不若传,传不若经。余尝以经案此事:成公八年,大书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不闻有赵朔,盖朔已前死矣。朔死而武生,于是年已七岁,从母畜公宫,无遗腹之说。虽收其田,以韩厥言,辄反之,冠而见卿大夫,皆历历训戒,无庸有为客匿孤之事。《赵世家》似得诸传闻,其殆庄生鲋鱼之辞、贾生鹏鸟之对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