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 作者: 时间:2023-02-13 次数:90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侯新军院长所作的《清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扣县委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精准服务全县“五五战略”,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清徐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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