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31日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作者: 时间:2023-02-01 次数:219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清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至10日在县综合办公楼召开,会期2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清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清徐县人民政府关于清徐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清徐县人民政府关于清徐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清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
  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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