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湖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2-11-07 次数:313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彻底改善县城通湖路交通拥堵问题,交警大队将从11月1日起对通湖路实行全线禁止停放机动车的管理措施。从11月1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对违法停放机动车实施处罚,对影响交通的机动车依法拖移。望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清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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