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拟被评定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 作者:本通 时间:2021-11-05 次数:24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评审并厅党组会议研究,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拟评定“太原市杏花岭区全保家庭农场”等147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芮城县、清徐县、神池县、晋中市太谷区、孝义市5个县(市、区)为“家庭农场示范县”。此次,我县共有清徐县树中种植家庭农场、清徐县博雅园家庭种植农场、清徐县昌勇家庭农场三个家庭农场入围公示名单。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家庭农场859家,其中省级7家。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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