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获评全省乡村振兴优秀县 作者:苏慧敏 齐赵爱 时间:2021-06-04 次数:269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日前,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20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结果,我县被评为优秀县。
  近年来,我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驰而不息实施重农强农举措,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5693元增加到2020年的21988元,平均增幅7.0%;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015年的13.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4.1亿元,逐年增长;一产固投由2015年的1.2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7亿元,增加值为0.45亿元。先后建设4.91万亩高标准农田,直接受益农户达13407户。粮食产量均基本稳定在10万吨左右。截至2020年底,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1.5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3.9万吨,蔬菜总产值达到8.7471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达到3165元,比2015年的2210元提高了43.2%。5年共完成设施蔬菜建设1.7万亩,年均完成3438亩。全县实现肉类总产1.6万吨,蛋类总产4320吨,奶类总产6170吨。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7.5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我县围绕精细化、特色化,大力发展结构农业、品牌农业、景观农业和优势农业,新增85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品种,培育2个“中国驰名商标”、14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省级名牌产品,创建1个部级、4个省级蔬菜标准园,4个国家级、1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个国家级、3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全链条增值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改厕工作完成30252座,完成率达100%。27个村获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人居环境示范村称号,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先后荣获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全国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县、全省“一县一业”蔬菜先进县、全省设施蔬菜百万棚建设模范集体、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禹王杯”先进县、省级出口醋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率先实行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
  2021年,我县将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年底,努力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现价增速33.3%,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18600万元,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5.62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6150万斤,生猪出栏达到13.77万头以上,新增葡果种植面积2000亩,新增设施蔬菜2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0000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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