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才爱上了读书。小时候,我是爱热闹的,文字冷清孤单,拘不住我的心,而弟弟是极爱读书的,有一次家里搬家,请了一屋子的亲朋好友庆祝,我们几个小鬼围成一圈,席地而坐,哆哆嗦嗦得听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小姐姐讲鬼故事,听得怕了就开始捉迷藏。但是弟弟却是关了门独自看起书来,与后来读到的居里夫人的例子颇为类似。我妈也总是督促我要多读点书,把读书当做了任务布置给我——今天要读到第多少多少页。而我,奈何不能明白,书里面究竟有什么颜如玉,什么黄金屋。
但现在不同了,不知是不是读了中文的关系,变得爱起书来,尤其喜欢午后的图书馆——挑那么一处不显眼的角落,捧一本喜欢的书,悄悄地读一下午,读到夕阳西下,读到起身都觉得腿麻腰疼,读到从图书馆出门就看到万家灯火,才觉得这天过得极为充实。有一次加入了一个小组“每周一本书”,便也当成约定一样,每周一本,还写书评和读后感,这样写了一个学期,到期末时惊喜得发现有一篇加“精”了,当时的那种心情就跟三毛第一次发表文章一样,激动得难以描述,后来我读到三毛写她的那段经历时,原来书中有那么多相似的灵魂。就这样书开始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哪天感觉到浮躁了,空虚寂寞了,那一定是最近没有读书了。
笔记本里摘着一段话:
一个人的精神,若只埋头当下,不去时空的地平线以外旅行,不去光阴深处化缘,不以“古往今来”为生存背景和美学资源,那就不仅是活得太拘谨的问题,而是生命的自由度和容积率遭遇了危机。若此,人生即难成一本书,唯有一张纸,无论这纸再大,涂得再密密麻麻、熙熙攘攘,也只是苍白、单薄的一个平面。
每次读到,都会感到心中微微一颤。读书,可以使短暂的生命变得立体,可以穿越古今,可以不受时空的局限和古人、来者对话,自己也就变成了一本厚书。我把我的英文名字改成了Paige,发音不算好听,却十分偏爱:P-a-i-g-e,不就是Page里藏了个“I”——我把我的整个人生当作一本书,而每一天就是书中的一页,我会认真书写每一页,过好每一天。
书中总会潜藏许多小惊喜。在一本书中读到作者讲三毛,说三毛认为每个人都会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熊。就为了这句话,翻遍了三毛。那段时间是元旦,每天晚上6点会去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兼职发传单,而之前的时间都是埋藏在三毛的书里。低头看表,还有时间,继续埋头在书里翻江倒海,为她的感性频频落泪,为她的奇才感叹不已,被她的善良感动,替她的不幸宛然叹息……再看表,啊,天哪,要迟到啦!赶紧锁了自习室的门,奔出主楼,去取自行车,路上听到持枪荷弹的保安哥哥慢条斯理地对我说着很好听的粤语:“吖妹,慢慢来”;听到路上遇到师傅慈祥地说“下学期一定不要偷懒要来跟师傅练拳”;感到南方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两只脚在追赶着前方已经开始闪烁的绿灯,而我,依旧在三毛的世界里。“陋巷箪瓢一草庐,红袖添香夜读书。”品味书文,不求甚解是乐趣,咬文嚼字是享受,开卷总有益,在书香里细细品味这浅浅深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