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8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00元/月。
此次,我县城乡低保1—5月份提标涉及城市低保对象537户824人;农村低保对象2651户3995人,共补发1—5月份低保提标金1566040元。目前,提标资金已发放到位。
农村580元/月 城市700元/月
我县城乡低保提标
作者:本通 时间:2020-06-19 次数:245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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