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醋都广场开展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活动
作者:陈博敏 张凯凌 时间:2020-06-03 次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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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县宣传部、司法局、卫健体局等部门联合在醋都广场开展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文明知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有痰不乱吐”的重要性,从而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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