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文献资料、保存历史记忆,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职能。为完整妥善地保存、客观真实地记录清徐县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一线救治、社区管理、防护捐赠、医疗支援、物资保障、宣传教育、下沉基层、志愿服务、行业联动的难忘历程和感人事迹,以及特殊时期人民生活的历史面貌,清徐县图书馆满怀深情地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在疫情尚未结束、相关资料尚未灭失之前,请大家妥善保存疫情相关实物和资料!
从现在开始,请您与我们一起共同收集保存抗击新冠肺炎的各类相关文献资料。为典藏珍贵记忆,提供宝贵借鉴。
一、征集范围
①公文类。清徐县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治新冠肺炎工作中作出的各项决策、出台的各项政策、工作要求、情况通报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抗击疫情各项工作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②实物类。在疫情通报、疫情防治、疫情宣传等实际行动过程中形成的实物资料,如:通告、公告、工作日志、登记表格、人员和车辆出入证、标语、袖标、宣传册(单)、自制防护用品、捐赠标签、书信、图画、日记等。
③新媒体类。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时期人民生活的内容真实可信的微文、博客、抖音等。
④先进事迹类。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反映清徐县属地内一线医疗救护、社区管理、物资捐赠、医疗支援、志愿服务和公安执勤等各类工作相关人员的感人事迹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⑤文学、艺术、音像类。清徐藉人士创作的或关于清徐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各类文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等。
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的正式版物和非正式版物。歌曲、乐曲、电视专题片等。
音频、影像资料以及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⑥公开出版物和灰色文献类。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公开出版物和内容真实可信的疫情防护、宣传推广、工作总结以及记录抗击疫情的非正式出版物。
⑦其他。上述未及详列的能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其他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要求
①纸质或实物材料,要求为原件;
②电子稿要求为定稿;
③文学、艺术类等创作手稿,尽可能为原件;
④文艺作品、照片、音频和影像资料,附作者和简短内容说明。
三、征集方式
①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任何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料,凡经评估确定收藏的捐赠文献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或实物,收藏人自己有保存所有权意愿的,本馆可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
四、接收方式
①到馆移交。防控疫情解除后,捐赠者可到清徐县图书馆移交文献。
②邮寄(邮资,图书馆支付)。纸质文献请寄(送)至清徐县文体中心图书馆,寄送前请先电话联系,以便图书馆人员联络快递上门收件,并承担快递费用。
③电子文档。电子稿或数码照片,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xxtsg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典藏历史保存记忆——清徐县图书馆征集抗击新冠肺炎资料”。
④上门征集。如无法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提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料和实物,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清徐县图书馆。我馆可派专人登门拜访,开展征集工作。
注:无论快递或电子邮件,均请注明投递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便我们联络。
五、征集时间
2020年2月23日起开始电子文档征集,疫情结束开馆后开始到馆移交、邮寄和上门征集,具体开馆时间请关注本馆推送的信息。
六、奖励办法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料,经评估确定为正式馆藏的,将向捐献者颁发我馆收藏证书。并向个人赠送清徐县图书馆读者证(可借阅3册图书),向单位、机构提供专题数字文献服务。
②对捐赠活动中表现优秀,捐赠量大、价值高的个人,依据本馆相关规定,特聘其为地方文献顾问,提供专家阅览服务。
七、咨询电话
疫情闭馆期间咨询电话:15934153008(焦老师)。(8:30—12:00、14:30—18:00)
正常开放馆后咨询电话:0351—2955328或15934153008(焦老师)(8:30—12:00、14:30—18:00)
典藏历史 保存记忆
——清徐县图书馆征集抗击新冠肺炎资料
作者: 时间:2020-02-26 次数:171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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