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管理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0-02-14 次数:271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高度关切。为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推动形成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合力抗击疫情的强劲正能量,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仔细辨别、认真判断各类涉及疫情有关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未经证实、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处置,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广大市民如需了解清徐疫情防控有关信息,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卫健体局等权威部门下发的文件或通告,及县融媒体中心、网信清徐官方媒体所属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涉及疫情的网络信息。
  三、广大网民要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正确的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的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相关转发内容应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
  四、各网站、媒体在报道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死亡病例情况时,要注意保护隐私、不点名道姓,不发布无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隐私信息,尽量避免使用患者真实照片和影像,可适当进行技术处理。要规范信息来源,避免使用“医生认为”之类表述,尽量指出具体信息来源。不使用“无法治愈”“致命”等标题,防止引起社会恐慌。
  五、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将加强网上舆情巡查监看和应急处置,对通过网络传播未经批准、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尤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信息发布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清徐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