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作者:收款金额共778811元 时间:2019-11-15 次数:16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东于镇东于村村民王欣宇不慎将残疾证丢失,证号为:14012120020103754243,特此声明。
  ◆郭四大,不慎将位于清徐县湖东二街财政局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清徐房权证清源字第00470号,特此声明。
  ◆袁晋虎,身份证号:140121198009264016,不慎将中隐澜湾11号楼一单元1302户的购房网签合同书,编号为:201719112098和收款收据5张(收款金额共778811元),编号分别为:0105265、0105260、0105262、0105263、0105261丢失,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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