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 作者:孙兆纲 时间:2019-11-13 次数:197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针政策和在全国民族宗教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讯11月11日上午,县委书记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针政策和在全国民族宗教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请示》。
  会议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一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要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七五”普法教育,进一步完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推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全面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切实防止权力滥用。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围绕贯彻县委常委会2019年第42次会议精神,把“全面提高政府的综合执行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进一步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政府效率效能。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县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各部门每年一季度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政治安宁、社会稳定的氛围。要坚持目标导向。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决不允许”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要密切保持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巩固和发展党领导的包括民族宗教界在内的爱国统一战线,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要突出问题联治。要把民族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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