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七项制度提高安全隐患投诉办结质量 作者:梁晓燕 时间:2012-07-04 次数:190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在“查安全隐患、请人民监督”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七项制度提高投诉的办理时效和办结质量。
  一是实行登记上报制度,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整理登记、上报呈阅。二是实行保密制度,对投诉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给予保密。三是实行“一门受理、归口办理”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受理的投诉,采取直办、转办、移送等方式办理。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投诉件3个工作日办结,复杂投诉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是实行投诉反馈制度。对署真实姓名的投诉,须在办结后2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六是实行投诉督办制度,对转办投诉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督查。七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布。并将投诉事项处理情况作为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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