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承诺 作者: 时间:2012-07-01 次数:237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清徐县教育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公办高中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二、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可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一律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省教育、财政、物价三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另立项目或自行提高标准乱收费。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太原市星级收费标准执行。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太原市教育系统教师廉洁从教八项规定》和清徐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严禁中小学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兼职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进行有偿家教或集中办班、补课。
  四、全面实施阳光政务。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中考、高考、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聘定、评优选模、职务晋升等项工作中,严格实行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领导接待日:每周一
  地点:教育局领导接待日办公室
  咨询投诉电话:5722241  573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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