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城乡低保提标金发放到位 作者:韩爱萍 王未华 时间:2019-06-12 次数:12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53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
  截至目前,已补发全县1-5月份城乡低保提标金159.022万元。1-6月份累计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2963户、4519人发放低保金1235.68万元,现已全部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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