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开展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规划期限:2018-2035年。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为清徐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北起凤仪街、晋夏街、紫林路,南至太中银铁路、文安路,西起大运高速,东至汾河、清东路,总面积29.99 平方公里。
用地布局:按照“生态网络、轴带展开、核心引领、组团发展”,规划形成“两轴、两心、两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两轴”即城市发展轴和生态景观轴。“两心”即科研创新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两区”即产业集聚功能区和绿色物流功能区。
产业选择:依托清徐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延伸拓展产业链,以区域统筹为原则,构建“1+1+2”的产业结构体系:即以现代煤化工为一大主导产业、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一大重点培育产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与城市功能性生活服务业为两大配套支撑性产业。
主要基础设施:开发区规划近期保留现状热源,同时接入交城国锦热电厂热源;规划气源建设高压、中压(A)二级配气系统,建成汽车加气站3座;规划水源保留现状清徐污水厂,拟建设清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清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处理开发区污水;规划预留危险废弃物暂存地1处;建成垃圾转运站1座,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1座(与垃圾转运站同址)。
(二)规划协调性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符合《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太原都市区规划(2016-2035年)》、《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清徐县总体规划(2015-2030)》、《太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7月)等空间规划,符合《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太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清徐县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对太原市人民政府申请将清徐县焦化产业纳入全省重点焦化产业开发区布局规划的意见》、《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等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鉴于清徐县环境污染现状,规划需要进一步明确与煤化工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区域污染削减方案,加强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3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52号)、《清徐县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加快区内涉及部分基本农田的调整,以符合《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三)规划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①预测分析规划新增项目对规划区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常规污染物贡献率不大,规划边界外焦化1特征污染物BaP贡献率较大;②通过近期污染源削减,可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③为使规划远期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达标,需进一步衔接清徐县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从整个县域进行区域削减。
环保措施:①源头控制,规划区新增企业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配套新建7m以上焦炉,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新型煤化工设施,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②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焦炉炉体加罩,加强化工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和集中处理,实施全封闭仓储和运输管理;③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合理布局化工生产设施,搬迁防护距离内村庄;④实时监控:建议规划区内设一个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站点、焦化企业厂界设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系统。
2、地表水环境
环境影响:分析开发区对地表水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生活污染源:近年来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水量不断增大,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对白石南河污水产生污染。(2)工业污染源:部分生产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放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3)现状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污对地表水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
环保措施:经与开发区协调,美锦能源集团、山西梗阳、山西亚鑫能源拟筹备共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其余区域生产废水依托现清徐污水处理厂扩容和规划新建的清徐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东部生活服务区污水,及周边入河村庄生活污水,进一步依托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区域污水治理和污染物减排,保障白石南河美锦桥出境国控断面达到V类水标准。
3、地下水环境
环境影响:根据规划开发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途径方式,结合开发区排放污染物的方式,分析开发区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为以下几种:(1)对浅层水的污染途径:①企业厂区内废水渗漏、废水池及管道渗漏泄漏污染对厂区所在地段的浅层孔隙水水质造成污染;②物料或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处置不当,通过大气降水淋滤作用污染浅层水;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未处理达标的废水、消防水外排进入白石南河、西干一支渠、九斗渠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2)对深层地下水污染途径:评价区潜水含水层与中深层含水层中间分布有弱隔水层,浅层潜水与中深层承压水之间的水头差较大,在水头差的作用下,潜水可通过弱隔水层补给承压水。开发区废水渗漏后污染浅层水,通过层间越流的形式补给深层含水层,导致深层地下水污染。
环保措施:①源头控制:开发区内企业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②分区防控: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渗漏的区域因采取重点防渗,涉及其他类型污染物渗漏的区域采用一般防渗;③污染监控:为了及时掌握规划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开发区运行期间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动态情况,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并控制地下水污染;④应急响应:要以预防突发水污染事件为重点,完善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应急处置体系。
4、声环境
环境影响:开发区扩区规划建设产生的主要噪声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4类。工业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型焦化、煤化工、煤制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规划实施后入驻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值一般在65~110dB(A)之间;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开发区工业企业的货运物流和生活服务区的客运,包括开发区对外交通、内部交通;施工噪声主要产生于规划近、中期,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大,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多,噪声源主要是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来源于生活服务、科研商贸等功能区。
环保措施:工业和施工噪声,可通过优化各功能区的企业布局和各类设备减振措施,优化源强多、声级高的噪声企业布局,噪声设备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交通噪声可通过限制车流量、车速、行车时间等措施和建设绿化隔声带的方法减轻影响,优化新建道路选址,大型车辆线路选址应尽量远离村庄等敏感点;调整运输结构,以皮带、铁路运输代替公路运输,也可显著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
5、固废处置
环境影响:①工业固废分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主要集中于产业集聚功能区;②生活垃圾:开发区内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单位办公垃圾、集贸市场垃圾、机关及公共场所垃圾、学校及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开发区;③医疗废物:医院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化学试剂、过期药品、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产生的病理废弃物。
环保措施:开发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通过填埋或资源化利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可由专门的回收单位收购或由厂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区设置相应的环卫产业园,在建设中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储运设施。同时,环评要求开发区规划实施后,不再新增燃煤锅炉,鼓励使用电锅炉等无污染的锅炉,从源头上控制工业固废的产生。
6、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开发区规划实施后,将对开发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导致开发区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发生较大改变、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区域原有生态系统组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等。
环保措施:规划实施绿地及水体规划,提高生态景观多样性,同时利用高等级的水体和绿地景观可以产生更大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对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有很大的补偿作用。合理规划开发区内的生态绿地、水系与各功能版块,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生态系统,保障开发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提升区内生态系统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四)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充实完善供热、供电规划内容,调整开发区能源结构,推进工业炉窑以清洁能源和电能为主;实施“公改铁”运输结构调整,建设完善由铁路场站全封闭皮带运输至厂区的配套工程;加快开发区居住区“煤改电”和工业余热供热工程,完善集中供热管网;加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控,在开发区内设置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站点,在焦化开发区边界设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点。
2、补充排水工程规划内容,补充清徐煤焦化工循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根据环评调整和完善清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排水管控要求,排水应达到白石南河水体功能保护要求。加强中水回用设施规划,开发区应统一配套完善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为山西省独立焦化废水处理回用提供标杆和示范。
3、建立开发区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实时掌握地下水污染动态,及时发现并控制地下水污染。规划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污措施,主要企业配套完善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对其进行处理后再外排,避免初期雨水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环境保护规划应补充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留足化工行业环境防护距离,结合大气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合理布局周边敏感目标;将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开发区事故池。
5、环境保护规划应补充完善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要求。根据产业规划和循环经济建设要求,推进开发区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根据煤化工行业主要危险废物类别,布局开发区危险综合处置中心。
6、围绕白石南河河流生态保护与恢复建设,实施河流廊道建设,完善河流岸带和湿地生态系统,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强开发区内外生态系统联通性和整体性建设,构建区域以白石南河为主的河流廊道,以道路交通和绿地为主的生态斑块,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五)评价结论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将集聚清徐县主要工业企业和经济总量,将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规划面临较大生态空间制约和较重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基于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矛盾,评价客观、公正的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在开发区规划经优化调整和落实环保措施,衔接区域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削减方案后,有效控制规划实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实现远期环境质量达标和河流生态环境功能恢复后,可以作为开发区落实生态文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相关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清徐县各政府部门、规划范围涉及的乡镇政府和居民、规划和环保相关专家。
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1)对清徐县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和建议。(2)对清徐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3)对清徐县经济开发区资源环境重大制约的意见和建议。(4)对清徐县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qx.gov.cn/doc/2019/01/23/801230.s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有关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书信的方式联系,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8日。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八)联系方式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规划单位: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030400 联系人:孟旭峰
联系电话:0351- 5208005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浙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51-3965707 电子邮箱:sxjhky001@163.com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8日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月23日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作者: 时间:2019-01-25 次数:319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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