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铭于心 担当践于行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作者: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卫民 时间:2018-12-28 次数:237 语音阅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公布、10月1日起实施,这再次释放出党中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体现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紧抓实纪律建设的决心。作为基层党工委书记,必须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带头学在先、做在前,把新《条例》学习好、落实好,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幸福”的东湖街道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通过多次认真学习,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提高站位,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一是尺度更严。坚持问题导向,增加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二是规定更细。行为边界和纪律尺度更加清晰,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同时注重落实准则要求、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遵规守纪。三是要求更高。增写了家风家规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出更加清晰严格的不可触碰的政治红线,即要求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也倒逼党员干部加强家风、管住家人。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清醒认识看到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
二、学思践悟,学懂弄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责任担当能力
一要勤于学。基层干部要有想干事、敢担当的精神和勇气,首先要解决“知不抵位,识不符职”的问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筑牢干事创业根基,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学懂弄通,做到熟记于脑、牢记于心;其次要不断总结自己的不足,把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第三要学思践悟,确保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要慎于言。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坚决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将新《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表率。
三要笃于行。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中要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遵循组织程序。更要时刻以《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新《条例》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新《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了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更要思想坚定、作风务实,尽职尽责抓好街道各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事项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牵头解决、重要工作督办问效,要向班子成员和社区干部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同时带头履职尽责作表率,形成“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积极推动新《条例》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形成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稳定、创建文明城市、非洲猪瘟防控、市民广场和紫榆片区拆迁等各项工作的强大动能。
二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每周二机关干部学习制等,组织机关和社区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群众意识。加大社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教育力度,继续组织社区干部暨领头雁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水平。
三是要强化廉洁意识。时刻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和榜样。认真抓好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党政领导周例会制度,坚持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执行公务用车等各项规定和制度,严防“四风”反弹,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红白事申报制度,确保红白事不超标、干部不违规。将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延伸到社区和工贸公司,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监察员监督作用,确保社区和工贸公司公权力规范运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广大党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今后我将继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清徐”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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