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效能 作者:张睿婧 时间:2018-12-03 次数:140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是基本任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县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作用,发挥监督检查室专职作用,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乡镇纪委综合履职作用,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突出监督重点,紧紧盯住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掌握公权力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
  ——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做好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方面,全面了解联系部门和单位“树木”和“森林”的情况,紧盯“关键少数”,了解掌握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加强教育和督查等,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特别是在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对候选人进行部门联合审查,2017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73人次,2018年以来共回复145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为全县3563名监察对象建立了廉洁档案,并注重廉洁档案日常维护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及时归档,动态管理。在每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安排部署重点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
  ——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探索同级监督方法,采取走访座谈、定期检查、书面提醒、廉洁档案等方式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切实履行好同级监督权利;对全县各党委(党组)履行“两个责任”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要求定期汇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了检查情况,坚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充分唤醒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督促各党委(党组)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全面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到监督不缺位。根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成立督察组对县农委、县国土局及全县十个乡镇的“大棚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形成台账,限期整改,对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主动与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20家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联系对接,实地深入乡镇了解情况、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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