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寒冬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于近日下发通知,从11月中旬起至2019年3月底,通过四项措施全力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救助”的宗旨,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五心、三不怕”作为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温馨服务,真情救助。
——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提供救助服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主动救助力度,对本辖区繁华地区、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区域或可能露宿区域,加大巡查次数,重点做好夜间巡查救助工作。要主动上街劝说、引导、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甄别救助;对有返乡意愿的,免费提供返乡路费,帮助其尽快返家;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物资。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充分调动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提供救助线索。依托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网格长参与救助工作,发挥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形成“群防群助”的救助服务网络。
——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点区域向广大群众发放求助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积极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寻求救助。同时要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
民政局四举措全力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活动
作者:王未华 时间:2018-11-26 次数:183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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