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乡村创建目标 作者:AQ/T9001.2006 时间:2012-06-03 次数:201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 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达标率在5月15日前达到100%,真正实现“五落实”;
  2. 安全乡村创建目标:安全乡村(社区)命名率,在5月底和10月底前分别达到40%,60%,真正实现“五落实”、“五消灭”、“一加强”;
  3. 安全乡镇创建目标:在7月底和10月底前,分别由县安委办按程序开始验收并上报市安委办;
  4. 国家级安全社区申报任务:清徐县东湖街道办事处所属1—2个社区在5月底前认真准备,对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完成自评任务,做到有启动文件、照片、媒体报道等基础记载。自查验收后,按照时限要求,2012年9月底前完成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有关程序性等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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