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作者:许玲 时间:2018-09-26 次数:14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升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宣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市实施办法,参照制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对表履责,清单化落实;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必管”要求,对新成立的企业(单位)、新开工的项目和县重点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挂牌,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处室、人员、检查内容和频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全过程安全责任迫溯制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积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等诚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移交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继续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团队查找隐患、企业消除隐患、部门跟踪落实的方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防控机制建设。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着力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已初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企业(单位),逐级明确人员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起来,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双重预防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风险辨识、评价、管控的流程,完善预防机制,及早消除隐患,实现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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