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违法嫌疑人被行拘 作者:本通 时间:2018-08-10 次数:16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近日,环境违法嫌疑人赵明楼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今年2月26日,位于我县经济开发区的文水县炎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赵明楼未履行监管职责,与工队工人贺晓帅利用两条约2寸口径的消防软管带将施工工地内的红色浑浊污水直接排入东湖退水渠内,被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当场抓获。随后,赵明楼被移送公安机关,其对环境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与巡查力度,不断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频率,不定期开展环保夜查行动,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通过加强环保执法,有力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保证了全县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