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立“新规”:哪些城市将无缘新建地铁 【编者按】 作者: 时间:2018-07-27 次数:213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期热点:城市交通。
  城市交通是指城市道路(地面、地下、高架、水道、索道等)系统间的公众出行和客货输送。
  目前,交通拥堵、交通乱象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主要矛盾点。
  城市交通的特征因各城市的规模、性质、结构、地理位置和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是它们具有的主要特点则是相同的。比如,城市交通的重点是客运,早晚上下班时间是城市客运高峰,每个城市的客流形成都有自身的规律,城市客运量大小与各该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有直接关系。为此,人们曾致力于道路系统的改善:加宽地面道路,修建高架路和高速路,开辟地下交通。此外,在交通管理、交通控制系统方面采用了计算机等新技术。这些措施虽然提高了道路通过能力,但是仍解决不了由有增无减的私人交通流所造成的道路阻塞问题。
  私人交通工具的出现,大大方便了人们出行,机动灵活,行止随意,可以"从门到门"。但是这些自用交通工具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交通拥挤和交通阻塞,城市中的平均车速日益下降;交通事故增加;噪声和空气污染日趋严重;能源消耗量猛增;停放车场地严重不足。为此,人们又致力于道路系统的改善:加宽地面道路,修建高架路和高速路,开辟地下交通。这些措施虽然提高了道路通过能力,但是仍解决不了由有增无减的私人交通流所造成的道路阻塞问题。货运交通存在的问题虽不如客运交通突出,但也受到了交通阻塞的影响,出现了紧张局面。
  人们从教训中得到了一条宝贵的经验:解决大、中型城市的交通问题,应该特别重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货物专业运输,从而使城市交通更加灵活方便,这是经济合理地解决大中型城市交通阻塞的出路。
  城市交通对于一座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国家相关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也在这方面做出了论断,也有个别城市在城市交通建设上做出尝试性的试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城市建设,我们一直在探讨、摸索和因地制宜中。让我们在学习中改进,在借鉴中发展。愿我们这座温馨的小县城,在城市交通治理上,能够体现出前瞻性、预见性、长远性和可行性。
  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下称“52号文”),对新形势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与现有标准相比,52号文对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进行了提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财政收入从100亿变成了300亿元,增加了两倍。
  实际上,去年下半年以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收紧的信号已经陆续释放。例如,包头地铁开工3个月后被国家发改委叫停,成为第一个被公开叫停的在建项目;呼和浩特地铁3、4、5号线项目在开工前被自治区政府叫停;西安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被国家发改委暂停。
  按照新的申建标准,还有哪些城市将不再具备建设地铁的条件?政策又为何瞄准地铁?
  地铁审批“门槛”大大提高
  在52号文公布前,有关标准仍是沿用2003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下称“81号文”),其中对申建地铁城市的要求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新标准提高很多,其中,记者梳理发现有三方面比较突出。
  一是申报门槛提高。对申建地铁的城市相关标准的要求变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对GDP和财政收入的要求门槛高了两倍。申报轻轨项目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也分别由60亿元、600亿元调整为150亿元和1500亿元,门槛提高一倍有余。虽然规定中对于“人口的规模300万人以上”没有改变,但把“城区人口”变为了“市区常住人口”。
  此外,52号文相比81号文新增了项目初期客运强度的要求。草案提出,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能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要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1万人次以上。
  二是投融资方面,52号文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不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同时,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列入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暂缓审批新项目。
  三是在风险管控方面。在项目规划方面,52号文规定项目规划期限一般为5~6年,资金筹措、建设规模等需与地方财力相匹配。同时,严格控制速度节奏,对要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必须在本轮建设规划实施到最后一年或者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才能报批。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家批复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共计43座,规划里程超过9000公里,运营里程达到4200公里,近年来年度完成投资在3500亿元以上。
  另外,对比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公布的“2017中国城市GDP百强榜”显示,排名77(含77)以后的城市因年度GDP不足3000亿元,暂时失去申报地铁建设的资格。
  收紧背后是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收紧的原因,52号文明确,“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公益性特征明显,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
  “地铁是地方基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项目往往会造成地方政府债务增加。”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提高地铁审批门槛,就是为了防止给地方财政带来相对大的财政压力和债务隐患。
  众所周知,地铁的建设成本高昂。
  2015年,时任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曾公开表示,轨道交通的投资尤其地铁的投资比较大,每公里造价现在已经从5亿元上升到七八亿元,北京甚至超过10亿元,16号线一公里12亿元,造价很高,筹资需求量很大。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主要采用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模式。对于一般预算收入仅有几百亿的城市而言,建设两三条地铁,就会“掏空”多年累积的财力,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长期的压力。
  包头地铁被叫停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地财政并不宽裕。公开信息显示,包头市2016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2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2亿元,在地方财政压力已经很大的情况下,地铁建设项目总投资高达305.52亿元。
  “有些地方本身经济情况就比较差,修地铁只会成为地方财政的一个包袱。”温来成表示。
  从各城市的建设经验来看,地铁建设投融资有多种模式。比如,广州地铁为地铁公司全面负责地铁路线的资本募集、设计、施工和运营,政府提供建设拨款的注资或债务置换;深圳地铁4号线及哈尔滨轨道交通则采用BOT模式,地铁项目的土建投资和建设由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将与项目公司签署运营地铁路线的特许协议;北京地铁4号线、杭州地铁1号线则采用PPP模式。
  52号文提出,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按照严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的要求,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
  地铁项目普遍“烧钱”却不赚钱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内地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共33个,开通线路150多条,运营里程超过4500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为什么地铁会在短短几年内进入申报和建设的热潮?
  地方政府对于地铁项目一向积极,不是没有理由。“铁公基”,即大型基建和城镇化项目,长期以来一直是地方政府拉动GDP增长的“利器”。作为大型基建项目的地铁,其建设和开通会带动周边沿线地区土地的增值,加速人口流入,拉动区域发展。
  “投资N亿元发展交通”,成为不少城市引以为傲的政府规划。舆论甚至有所谓“地铁一响,黄金万两”的说法。
  2013年5月,国家发改委将城轨项目审批权下放至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这更激发了一些三四线城市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不少三四线城市进入申报和建设的热潮。运营线路,其中新增地铁线路占比高达95.5%。
  与此同时,2009年、2015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比例还经过两次调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要求可以降到20%,融资比例可达80%。
  然而,地铁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本身并不赚钱。
  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地铁的运营都需要国家补贴。就国内的情况来看,目前已开通地铁的城市,地铁运营普遍亏损。运营状况相对较好的一线城市,盈利背后也离不开政府支持和补贴。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