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减税力度超过以往 作者:6万元/年 时间:2018-07-13 次数:11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时隔7年再修法,一揽子减税政策改革力度超过以往。
  三重减税联动,纳税人负担总体下降。
  根据方案测算,月收入万元纳税人税负将降低74%以上。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引起社会关注的是起征点调整。《草案》提出,拟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
  消息一出,不少人就开始盘算起自己将来的收入,有些人为自己将可能不再缴税而欣喜,还有一些人觉得这个起征点相对于生活支出来说,似乎不够解渴。“我和丈夫现在每个月收入都是1万多元,但扣掉房贷、日常消费、孩子上幼儿园的钱,几乎是‘月光族’。”在上海从事媒体工作的刘欣对起征点上调后能减多少税心里没底。
  据悉,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此次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月(6万元/年),从调整幅度看,与上次力度相当。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2017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578元,从社会的收入水平看,个税起征点与当前普通职工收入水平是基本适应的。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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