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公安机关2起 查封扣押18起 正在调查中2起 我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本通 时间:2018-07-11 次数:131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期以来,县环保局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律规定,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两起:清徐县晋洋醋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5日拘留;文水县焱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偷排废水,处以10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
  查封扣押18起:清徐县同利鹏伟煤业有限公司、清徐县志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清徐县锦琪铸造厂等3家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未验收,具备生产条件;清徐县贝斯特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无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不全,未验收;清徐县创新建材预制厂环保设施未及时清灰,处于饱和状态。
  此外,太原市同鑫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正在准备移送公安机关;两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正在调查中。
  截至目前,共对106起案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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