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沟镇清垃圾清违建 确保“清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作者:关毅伟 时间:2018-05-23 次数:190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确保河道行洪通畅,保证今年安全度汛,根据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徐沟镇部署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专项行动。
  一是围绕全镇防洪安全总体目标,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清理河道垃圾、清除河道违建为重点的“清河专项行动”,以确保河道行洪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全镇三条河流(潇河、象峪河、乌马河)及两条主干退水渠(河东北总退、乌象民总退)开展“清河专项行动”,重点对河(渠)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违法生产经营场所和建筑材料;阻水的围堤、道路、便桥和其他建筑物;影响周边防洪安全的高杆作物、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等进行重点清理。
  二是强化组织分工,明确时间期限。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指导“清河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督促推进清河专项行动。镇水管站会同县水务局河湖管理科,做好“清河专项行动”数量统计等工作,汇总各村、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并及时上报总体进度,“清河专项行动”从4月28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两个阶段。
  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以“谁设障、谁负责,不清障、就清人”的原则,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清河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大对“清河专项行动”的督查力度,将关口前移,从事后查处向预防和查处并重转变,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坚决杜绝“前清理、后设障”现象,建立河道治管长效机制。要创新工作制度和方式,将行洪障碍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违法设障发生率,使河道巡查、监督、管理常态化,处置整改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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