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畜牧企业:
为适应当前畜牧业环保整治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同时对多年存在的名存实亡的空壳畜牧企业进行清理。现就开展审核换发畜牧业方面行政许可证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换证范围: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等四种许可证件。
二、审核换证时间: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各畜牧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申请,积极配合按要求携原有许可证件及审核资料,按期完成审核换证工作。
三、审核换证办法:一是停止使用“清徐县畜牧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使用“清徐县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二是对变更生产场址或经营范围或生产规模、变更生产经营布局或设施设备或操作流程的,应当重新申请办证;三是对未按规定每年定期履行报告义务、未按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年检审核盖章的、停业后未按规定交回许可证件名存实亡的空壳畜牧企业,一律予以清理注销。
四是对原取得的上述四种行政许可证件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全部废止。
特此通知
清徐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关于审核换发畜牧行政许可证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4 次数:159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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