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问答 作者:三 时间:2018-03-19 次数:193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条例从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的角度,规定不得实施的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二)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车、载人载物;(三)驾驶或者乘坐车辆时,向车外抛掷物品;(四)使用公共自行车加装儿童座椅,拆解、破坏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五)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行走,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设备;(六)其他违反交通文明的行为。
  条例从公民应当遵守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的角度,规定的不得实施的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一)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社区及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二)在未设置或者划定车位的区域内停放车辆,阻碍社区交通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三)其他违反社区公共文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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