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从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的角度,规定不得实施的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一)随地吐痰、便溺,随意倾倒、丢弃垃圾杂物;(二)擅自占用公共设施、设备;(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四)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五)露天烧烤经营或者室内烧烤经营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六)其他损害公共环境的行为。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问答
作者:六 时间:2018-03-12 次数:152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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